张毅对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作出批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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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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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国资委主任、国资委党委书记张毅对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作出批示。张毅在批示中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为依法推进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加快法治央企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十年来,中央企业为适应市场化、国际化发展需要,连续实施了法制工作三个“三年目标”,普遍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法律管理逐步融入到了企业改制上市、并购重组、投资贸易、科技创新等业务,为中央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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