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国家旅游局要求切实保护导游劳动权益

发布时间:2015-05-21 来源:

随着旅游旺季来临,导游等旅游从业者进入紧张、劳累时段,国家旅游局21日告诫旅行社企业合理安排导游工作,注意保护导游等从业者合法劳动权益。

记者21日从国家旅游局获悉,云南省丽江中旅导游刘成吉19日在带团过程中因公殉职,旅游从业者和消费者同感悲痛。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委托国家旅游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专程赴云南,看望慰问刘成吉导游的家属。国家旅游局为此特别强调,随着旅游旺季来临,全国旅游企业和广大从业者将开始进入一年当中忙碌、紧张、劳累的时段。国家旅游局告诫各旅行社企业,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一线导游工作,注意保护导游合法劳动权益。一线导游特别是在高寒、高海拔和高热地区带团工作的导游及领队,要注意采取相关预防措施,加强自身防护。各级旅游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做好旅游从业者服务安全工作。

国家旅游局强调,导游是旅游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参与者,是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宣传推广“美丽中国”,给广大游客带来快乐的“美丽使者”。国家旅游局将进一步深化导游管理体制改革,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导游劳动权益维护。各界理解导游、关心导游和爱护导游,共同促进导游队伍健康发展。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吴文学说,“谁都离不开,用完谁都不想要”使众多导游成为市场“流浪儿”。为生存,导游靠加点购物生存,少数人还把不满撒在游客身上,导致服务质量低下,积怨已深。旅游企业必须分担成本,解决导游管理体制难题。

根据旅游法及国家旅游局明确要求,旅行社须设立导游服务部门,须有不低于员工总数20%的导游并签订劳务合同;全国要推进导游行业组织成立,导游行业组织以独立法人社团组织为主,地级市要成立导游协会,省级成立联合会性质的行业组织。涉及旅游、社保、工会及各级地方政府的这项工作亟待努力推动。

摘自:新华社(5.21)

相关信息